
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公布第二批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
01
台州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5年11月7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台州某电梯有限公司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维保人员李某某在2025年11月4日未进厂对电梯(设备代码:31103307*********9)进行维保,填写虚假维保记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2026年1月30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1000元。
02
台州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1月30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台州某电梯有限公司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最近一次维保情况与调取监控情况不符。经查,当事人维保人员未实际开展维保,于校外通过公司内部APP虚假填写维保记录并翻拍旧照片上传,属虚假维保。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30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2000元。
03
台州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3月16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维保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维保人员维保时未携带维保工具,且维保时间明显不足。经调查,当事人维保人员仅简单对电梯的底坑、轿顶、机房进行了拍照,上传了相应维保照片,并填写了维保记录,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20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3000元。
04
台州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6年3月17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台州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电梯维保作业时间与正常时间不符,经调阅监控发现,当事人维保人员在系统登记的维保时间内,并未开展任何维保作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4月15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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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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